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12-22 17:3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1-08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重新公示) | ||
本工程******委员会完成复核,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重新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办公楼10层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万安西路12号7楼 联系人: 卓玉春、刘妙梅 电 话: ******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质量:①工程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出具报告。②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发包人审查认可。③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最新版《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要求》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保证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后能并网发电;满足有关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按照EPC承包合同完成所有规定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工作内容,质量达到有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其中一期工程:北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电站、三屿新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电站、贵岐山污水处理厂光伏电站计划于2025年5月2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二期工程: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光伏电站: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供通过电力相关部门审查合格的正式施工图纸;监理开工通知发出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戴志强(高级工程师:中联高******)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委员会成员名称: 刘惠恩、叶金凤、邱龙荣、王亚源、马学源、兰国宁、许文田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1、本项目开标现场抽取的k值为4.67%。2、中标人资质等级:工程设计综合************有限公司),中标价:******元,其中①设计费:296800元,②建安工程及设备费下浮率5.00%,工程费******元;其他服务费699600元;暂列金580000元;总得分:96.68分。项目负责人姓名:戴志强(高级工程师:中联高******)。4、投标人业绩:福建莆田华源工贸12.48************************有限公司96.68分。6、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10日。8、招投标监管部门:宁德市蕉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0593-******。 十、公示时间 2025年2月21日 至 2025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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