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珲春市英安镇废弃荒山荒沟生态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珲春市英安镇关门村20公顷荒山荒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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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1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朱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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