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锅炉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锅炉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省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立新村四组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包括其他事项说明,以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日-2024年3月5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秀秋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