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花都区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公开信息
- 招标单位名称:******管理中心
-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XC
- 招标单位签订人:欧阳德
- 中标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31
- 中标单位签订人:黄伟中
- 合同金额:297.239268万元
- 招标控制价:300.241685万元
- 合同签署时间:2024-03-29
- 合同期限:以实际施工工程为准
- 质量要求:一次竣工验收合格
- 合同主要内容: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4年花都区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2.工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3.工程规模:在花都区生态公益林、重要景观区域建设以乡土阔叶树种和珍贵树种为主的混交林,打造复层原生多彩森林,新建和改造油茶林,加强退化林修复和封育保护,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实施4.395万亩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程,包括针叶林改造2.46万亩,低效林改造0.425万亩、中幼林抚育0.3万亩、大径材森林培育0.22万亩、建设多彩森林0.2万亩、山地造林0.074万亩、建设防护林0.036万亩、建设第一重山景观林0.2万亩、新建油茶林0.1万亩、改造低效油茶林0.03万亩,封山育林0.35万亩。 4.工程总投资:约198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6579.05447万元)。 二、各方权利与责任 (一)委托人(建设单位) 1.负责监理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2.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及时回应监理人的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监理要求; 4.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5.按时支付监理费用。 (二)监理人(监理单位) 1.提交监理工作方案,组织例会,独立履行监理职责; 2.派遣监理人员监督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反馈并提出处理建议; 3.协助审批施工组织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措施和现场管理; 4.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按工序进行质量监督; 5.向委托人定期报告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 6.审核施工单位的质量自检体系; 7.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验收,并提交竣工质检报告; 8.严格审查施工设计变更,并跟踪落实; 9.监理人须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确保服务尽职尽责、高效廉洁,同时管理好监理员的日常工作、安全及生产责任。 三、监理成果 监理单位需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月报、季报、年报,以及工程质量、投资情况统计报表、情况报告等。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人需提交监理总结报告。 四、双方承诺 1.监理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承诺按合同派遣相关人员,提供必要资料,并按时支付监理酬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