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花都区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公开信息
- 招标单位名称:******管理中心
-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XC
- 招标单位签订人:欧阳德
- 中标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31
- 中标单位签订人:黄伟中
- 合同金额:492.5万元
- 招标控制价:500万元
- 合同签署时间:2023-10-26
- 合同期限:以实际施工工程为准
- 质量要求:一次竣工验收合格。
- 合同主要内容: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3年花都区森林质最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2.工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3.工程规模:森林质量提升共计4.016万亩,其中针叶林改造2.46万亩、低效林改造0.425万亩、中幼林抚育0.3万亩、大径材森林培育0.22万亩、建设多彩森林0.3万亩、造林修复0.111万亩、建设第一重山景观林0.2万亩。本项目总投资约198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8531万元)。 4.工程总投资:******0元 二、各方权利与责任 (一)委托人的权利和责任: 1、负责监理单位日常工作安排、协调、管理; 2、对监理人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提出撤换; 3、支持监理人工作,对监理人提出的意见要及时答复,必要时责成施工单位落实监理人提出的施工质量要求;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5、按时支付监理人监理费用。 (二)监理人的权利及责任: 1、按时提交监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例会,认真履行监理单位的监理职能,独立开展监理工作,向建设单位负责; 2、根据工程量,委派监理人员到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监理单位发现的工程质量、进度问题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反映,并提出处理的建议;监理工程人员应接受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行为监督; 3、协助委托人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现场宣传及防护措施,市民投诉等情况发生; 4、对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或工序提出技术要求及工作计划,并按工序进行全面质量监督管理; 5、分阶段按工序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 6、审核施工单位的质量自检体系; 7、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验收,工程完成后须向委托人提交竣工质检报告; 8、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并对变更后的作业设计实施重点跟踪落实; 9、监理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行使自己监理的权力和职责。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应尽职尽责,讲求效率,廉洁监理;同时,监理人还需负责监理员的日常管理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 三、监理成果 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定期提交监理月报、季报、年报和工程质量、投资方面的统计报表、情况报告等。项目竣工验收后,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总结报告。 四、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关的人员,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必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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