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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2024年中小学智慧课堂项目(智能录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岳普湖县2024年中小学智慧课堂项目(智能录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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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11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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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小学智慧课堂项目(智能录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3日 11: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YPHX(GK)2025-01号

项目名称:******小学智慧课堂项目(智能录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小学智慧课堂项目(智能录播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2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买智能录播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2日2025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 11: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3日 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1)政采云平台已注册供应商可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2)注册网址:******/v-settle-front/registry
(3)登陆网址:******
(4)操作方法: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通过项目区划或项目编号搜索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获取采购文件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规范填写信息(其中带“*”项为必填项)并提交;
(5)如有操作性问题,请咨询政采云在线客服,咨询电话:95763。
2.响应须知: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 (2)参加全流程电子化方式进行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证书,CA证书主要作用在于:代替账号密码登录投标客户端、制作标书文件进行签章、生成加密的标书文件、开评标中解密标书文件(解密的CA和加密的CA必须是同一把),未申领CA证书的供应商应及时申领CA证书,以免影响投标工作; (3)不同区划支持申领的CA证书类型不同,请提前查阅当地政府采购网关于CA的要求或询政采云在线客服,咨询电话:95763; (4)申领CA证书和制作CA证书并发放到申领人,需要一定的时间,为确保申领CA证书后能顺利使用,请为申领CA证书提前安排充足的时间; (5)政府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完成供应商注册、CA证书申领和绑定、投标客户端和CA驱动下载等投标前期工作,熟练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流程。因未完成注册、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保证金交纳须知: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教育局

地 址:岳普湖县文化南路3号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岳普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财政局四楼

联系方式:0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玉苏普·阿布拉

电 话:09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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